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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生态小村庄
    2021-05-31 18:29:30   转载




    露天焚烧秸秆会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秸秆燃烧有五大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导致公路可见度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形成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的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产生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的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秸秆,是指所有农作物茎、叶;田间地头杂草;树枝、落叶及垃圾等。

    二、全年全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秸秆抛掷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内。

    三、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由执法部门依法给予500-2000元的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打好蓝天保卫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希望全县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禁烧,做好表率;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做禁烧模范,坚决做到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携手,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违法行为,保卫我们美好的家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 农业农村局5251935、公安局110、综合执法局2131601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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